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是卷煙零售戶具備經營卷煙零售業務資格的許可證明,可是有些零售戶在取得零售許可證件后卻不重視保管,從而導致零售許可證的遺失或損毀;有些零售戶甚至擅自進行涂改或偽造,卻不知已經違法。在此,提醒廣大零售戶,平時一定要妥善保管好零售許可證。
首先,要做到將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將副本存放在比較保險、固定的地方,以免遺失或損毀。如果許可證不慎遺失或損毀,零售戶也不必過分擔心。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申請與辦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持證人在有效期內遺失或損毀許可證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補辦許可證并提交下列材料: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類事項申請表、遺失或損毀證明和審批機關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雖然可以補辦,但辦理遺失或損毀證明需要登報或讓當地村(居)委會開證明,可能會有經濟支出,在這補辦期間還得向消費者解釋說明自己是持證經營的,將會耗費不少精力和時間,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其次,不要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煙草專賣許可證。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最后,不要使用涂改、偽造、變造的煙草專賣許可證。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對使用涂改、偽造、變造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的違法行為,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作出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涂改、偽造、變造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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